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教双办〔2011〕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大中专院校:
为做好2011年上半年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考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的管理
(一)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管理、组织及协调汉语水平考试在我区的各项工作。
(二)新疆财经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协助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汉语水平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三)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承办考试的大中专院校负责组织安排本地、本单位的考务工作。设在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四)各考试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汉语水平考试承办单位责任书》,做好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加强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配齐配强监考队伍及考务人员队伍,做好考前培训。提前安排好考场,调试听力设备。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考试的各项规定组织考试,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公平、公正。
二、2011年上半年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高等考试:2011年4月16日-17日
初中等考试:2011年5月15日
(二)报名时间
高等考试:2011年2月28日-3月4日(工作日)
初中等考试:2011年3月7日至3月11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
高等考试:新疆财经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
初中等考试: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汉语水平考试承办单位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到相应报名处进行现场本人电子摄像。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及复印件两张,在校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及其他非国民教育的学生除外)需带学生证;
(2)近六个月以内的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2.各承办单位不得通过扫描获取照片。上报照片信息时要进行认真校验,确保所有考生都有对应的照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