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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中等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六、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具备中等师范类招生资质的驻地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之前将本校及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11年中等师范类招生计划(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师资管理处,并且和“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上报计划一致(系统下载地址:http://www.xjedu.gov.cn--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处)。自治区级院校中师招生计划由所在学校盖章后直接报送,由我厅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状况,确定招生计划。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方式

  阿力木 0991-7606122(传)

  电子邮件地址:zyhszc@163.com

  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楠 0991-7606059

  电子邮件地址:fzghc@sina.cn

  附件:2011年度中师师范类招生计划申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中师师范类招生计划申报表
  招生学校名称:       (盖章)主管领导签字:        学校代码:          
  地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签字:         (盖地区教育局行政章)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学制

招生

对象

招生计划

备注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考民

 

学前“双语”教育

 

 

 

 

 

 

 

 

 

学前教育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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