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区基本农田规划指标的通知
(同政发[2011]18号)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为顺利实施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和“十二五”规划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原下达各县(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到2020年,阳高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来的50210公顷调整为53510公顷;灵丘县由原来的33810公顷调整为35445公顷;浑源县由原来的41370公顷调整为44020公顷;大同县由原来的36700公顷调整为34950公顷;南郊区由原来的19085公顷调整为13785公顷;左云县由原来的36535公顷调整为36000公顷。(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