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统计局对2011年统计制度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和修订。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做好全市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现将改革的有关内容及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修订的原则是“突出重点项目改革,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推进标准化进程,提高统计效能”。主要内容:一是统计标准的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由过去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二是基期的变化。GDP核算可比价计算基期由2005年调整为2010年;流通消费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统计的调查基期统一调整为2010年。三是统计方法的变化。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计算采用国际上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链式指数:用文字表述简化为:本月定基指数=本月环比指数×上月定基指数)计算定基指数,并通过定基指数推算同比、环比和其它各种基期的价格指数。四是统计调查频率的调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改季报,能源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月报改季报,工业财务表季报改月报。五是部分专业报表和指标的调整比较大。能源统计扩大了范围,增加了指标;服务业统计得到加强,新增文化服务业财务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等。以上改革内容从2011年定期报表开始执行。
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修订对我市的影响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调整的影响。根据2009年年报测算,全市新口径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数为102个,比原口径的219个减少117个,仅为原口径的46.6%。主要经济指标根据今年1-9月数据测算,工业总产值新口径497.71亿元,为原口径509.78亿元的97.63%,下降2.37%;主营业务收入新口径为538.04亿元,为原口径547.6亿元的98.25%,下降1.75%;工业增加值新口径为194.04亿元,为原口径198.29亿元的97.86%,下降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