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近期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臧忠生
副组长:关景富、孙景发、崔洪海、刘景平、常天晨
成 员: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法规处。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依法行政的部署,研究制定全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领导实施依法行政全面考核工作,确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三)研究处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