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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提高工商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每五年要有规划,每年要有计划,切实有效地扎实开展。上级检查结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有利于推进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培训方式要按业务分类、按职位分层开展,深入培训,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外宣传,营造和谐社会法制环境,在经费和条件上给予保障。

  6、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执法人员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精通,做到正确理解,准确适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举办的学习培训中,要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本地区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上岗培训、定期轮训等方式,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7、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配到法制机构,确保法制机构人员数量与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全系统基层工商分局(所)、直属分局要配齐法制员。有效发挥法制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理论研究,切实解决基层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实际问题。

  四、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依据

  8、建立科学的立法机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立法,鼓励基层各级局参与工商立法活动,将执法实践经验纳入立法中,制定出有力度、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使立法能够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规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满足基层执法实际的需要。

  9、进一步清理、细化和完善法规和规章。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的统筹安排,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立法机构,认真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逐步开展地方性法规调研评估工作,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使地方性法规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实践的需要,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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