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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三)以灭鼠灭蟑为重点,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

  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突击消杀和日常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重点对饭店、粮库、餐馆、集体食堂、住宅小区、公共绿地、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等“四害”孳生地,开展以灭鼠灭蟑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要组织疾控部门及消杀机构开展灭鼠灭蟑前后的密度监测,提高消杀效果。杀灭蝇、蟑要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灭鼠。各级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消杀人员工作能力,保证除害效果。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要积极协调工商、质检、卫生监督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爱卫月活动期间,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餐具消毒、食品质量、饮用水卫生、防蝇、防鼠、防尘、垃圾密闭收集等措施的落实,防止食物中毒,保障人群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月活动,将其作为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二)经费保证。各级政府要保障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经费投入。在健康宣传、 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上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三)密切配合。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活动。

  (四)社会公开。各地要设立公开电话,认真接待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除“四害”等方面的投诉,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及时加以解决。各级新闻单位要开办专题节目,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

  四、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4月1-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地结合“世界卫生日”活动内容,安排一条步行街通过设立健康板报、健康专栏、发放健康宣传资料、专家义诊等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4月11-25日为环境卫生治理阶段,要解决1-2个突出公共卫生问题。4月26-3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重点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各地根据气候特点将爱卫月活动提前安排。

  (二)总结通报:各地要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落实和效果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活动不积极、成效不显著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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