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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新爱卫办发[2010]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爱卫会,各地、州、市爱卫会,军区、兵团、武警、铁路、民航爱卫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更好的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积极响应“行动”内容,自治区爱卫会在四月份决定开展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保障各族群众健康为出发点,通过集中时间突击性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健康知识宣传行动,彻底清除越冬垃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防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疾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在城市重点抓好街巷和居民社区卫生保洁,全面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现象和卫生死角,保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靓丽。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建造卫生厕所,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搞好家庭和庭院卫生。

  做好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力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在城市建设规范化的农贸市场,农村乡镇农贸市场要做到整洁有序、清洁卫生。加强学校、医院、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和旅游景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强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

  (二)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广大群众良好的健康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板报、宣传画、小折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引导人们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等新发高发传染病的流行特点,教育群众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卫生,提高自身免疫力,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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