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1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督导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现将《自治区2011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督导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督导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自治区2011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督导活动方案
一、督导目的
为保证2011年全区14个地、州、市春季两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各项活动的实施质量,根据《2011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二、督导范围
全区14个地、州、市。
三、督导内容
(一)强化免疫
1.强化免疫前期准备情况
(1)是否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或计划);
(2)组织措施和督导人员安排是否合理;
(3)当地政府是否落实活动经费及具体金额;
(4)宣传、动员、培训情况;
(5)疫苗及表格是否分发到位;
(6)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
(7)疫苗储藏情况;
(8)后勤保障情况。
2.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情况
(1)流动人口聚集地服苗情况;
(2)厂矿企业单位儿童服苗情况;
(3)服苗记录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有无遗漏;
(4)是否严格掌握目标儿童;
(5)固定接种点人员是否被动等待;
(6)疫苗保存是否符合温度要求及有无浪费疫苗现象;
(7)是否进行免疫标记;
(8)在集贸市场、机场、客运站、火车站等地设置的接种点是否足够。
3.快速评估
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克拉玛依市、博州、克州、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7个地、州、市各随机抽取1个县(市、区),其余地、州、市各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被抽查的每个县(市、区)需完成90名目标儿童的接种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