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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农卫发〔2009〕163号)、《2009年自治区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新卫规财发〔2009〕2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7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乳腺癌检查项目培训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培训,使其了解乳腺癌防治基本知识、乳腺癌筛查服务流程、临床医学检查方法及判断标准等,掌握乳腺癌防治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我区乳腺癌防治工作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区876所乡镇卫生院从事乳腺癌防治的医务人员各1名,共876人。
  三、培训形式
  主要采取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理论培训以短期、集中的授课方式进行。培训方式可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如讲课、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
  (二)实际操作以分组形式进行,可到指定医院相关科室实际操作,也可以采取示教、观摩等方式。
  四、培训时间和学时
  2011年3月底前,各地(州、市)、县(市、区)完成农牧区乡镇卫生院乳腺癌防治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理论培训与操作实习时间共计44学时(共5.5天),其中理论培训4天,操作实习1.5天。
  五、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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