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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09〕291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豫防安〔2009〕4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实际,现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保障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23日至2010年2月28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3月1日至15日)。各地对冬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向省工信厅上报工作情况,省工信厅将对冬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冬季消防工作的领导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并且节日集中,各地各有关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冬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单位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所承担的社会消防责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消防工作机制。

  (三)做好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为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严重后果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单位和场所,特别是煤炭、化工、民爆等重点行业。要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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