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豫工信〔2010〕63号)
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2003年以来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为配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做好此项工作,摸清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0〕5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专业化发展和协作配套情况,项目完成后增加就业岗位情况,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情况,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效果情况,市场开拓情况,以及上述工作在促进中小企业及其服务机构发展方面的效果,典型案例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各级地方财政安排、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和管理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时间、累计安排金额、使用情况及效果。
(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有关建议。
二、调研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为此次调研主管部门,将根据需要,结合工作情况,选择部分省辖市进行重点调研。
三、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调研是对2003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全面总结,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1、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要填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1),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要填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表(附件2),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填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4)。
2、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调研内容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于2010年3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调研报告和附表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电子版请发送到hn6585577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