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辖市工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遴选和推荐项目,汇总后报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材料包括省辖市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的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审查意见及对项目真实性的承诺说明,并附项目汇总表)及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分项目编写,要点见附件)。
(二)请省辖市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于2009年10月30日17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文档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 崔旭升 黄波
联系电话:0371-65509953 0371-65509820
13608682827 13607665688
附件:1.清洁生产项目汇总表(略)
2.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应用示范项目)
3.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推广示范项目)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2
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应用示范项目)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项目法人等基本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等。
三、示范技术来源及示范效果分析
包括国外同类技术情况;国内技术现状;技术来源(自主研发、引进应用、消化吸收创新开发等)、成熟情况、先进性评价及解决的主要问题;示范效果评价及推广应用前景分析;对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的作用和影响。
四、专家审查情况及主要结论
五、项目实施条件及项目进展
包括资金来源、土地、环评等配套条件;建设周期;项目进展。
六、有关附件要求(复印件)
(一)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