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4.健全项目资金筹措论证机制。确定申报项目,要论证各类资金到位的可行性。对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要论证项目单位实际筹资能力。需要财政配套的项目,要先落实配套资金。
责任部门:规划处、产业政策处、科技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中小企业服务局、原材料工业处、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高技术工业处、软件服务业处、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依据《
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落实实施《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9〕1361号)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3、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4.加强对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全厅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5.建立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职责分工,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责任单位:规划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产业政策处、科技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中小企业服务局、原材料工业处、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高技术工业处、软件服务业处、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