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
(豫工信〔2009〕248号)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查修改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请示》(郑煤〔2009〕94号)收悉。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修改说明书》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了修改,经专家重新审查。根据专家组意见,原则同意修改后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矿井概况
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属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2005年,省煤炭铝土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对郑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豫资源整合办〔2004〕11号),批准其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06年8月,原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以豫煤规〔2006〕790号批准矿井初步设计,采用一对立井,一对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前期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煤层开采条件、可采储量、瓦斯赋存条件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矿井瓦斯等级由原设计的低瓦斯变为高瓦斯;矿井可采储量由原设计的1106.6万吨增至1761.1万吨。因此,矿井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后,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设置专用回风井,改中央并列式通风为中央分列式通风。
二、技术部分
1、同意矿井对原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进行修改,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21年。
2、矿井修改设计后,开拓方式及采煤方法不变,仍采用一对斜井,一对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走向长壁炮采放顶煤采煤法。
3、同意设计采用的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即副立井进风、两斜井回风的通风系统。两回风斜井均装备两台FBCDZNO20/90×2型通风机。
4、同意矿井的提升运输系统设计。主立井担负矿井的提煤任务,选用2JK-3/11.5型提升机,配备一对5吨单绳轻型箕斗。副井提升装备不变。
5、同意矿井的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设计。
三、其它要求
1、鉴于矿井地勘报告中有些钻孔瓦斯含量较高,因此建议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搞好瓦斯区域预测工作,采掘工作面应进行予测予报,并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