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豫工信〔2009〕244号)


郑州市经委,南阳市工业主管部门,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年下半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按照河南省与央企战略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我厅于10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与央企战略合作工作会议,对这次战略合作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与部署。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明确责任。省厅统筹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和有关企业负责有关央企的战略合作事宜。对口邀请和接待具体分工是,河南省盐务局负责中盐;中国黄金河南公司负责中国黄金;郑州市经委、郑州日产负责东风汽车;河南中烟负责中烟;郑州市经委、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中电22所和27所负责中国电子;南阳市发改委、南阳乐凯第二胶片厂负责乐凯集团;省有色金属协会负责中国有色集团。

  二、落实任务。要抓紧与有关央企的联系沟通工作,有关省辖市负责组织企业对口邀请央企主要领导在洽谈会期间来河南考察、签约和洽谈,落实对口央企来河南考察的意向及目的,要签约的项目或协议,以及希望解决的问题和有关要求等。

  三、细化方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关企业要做好央企参会人员的接待工作,包括参会人员的接机,食宿安排、行程指导及工作考察等,为参会的央企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