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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三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


  二、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确保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及批准的技术改造方案进行施工。

  (一)矿井在新主井投产后,应立即停止老区生产系统运行,并按照标准关闭相应井筒。

  (二)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取必要的物探等手段,查清地质构造赋存情况及其导水性,并按照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三)要进一步查清、查明井田周边煤矿老空区分布情况和本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老空透水安全措施。

  (四)要加强对瓦斯赋存、运移等规律的研究,健全瓦斯预测预报机制,增强瓦斯防治的主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五)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制订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严格落实实施。

  (六)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和有关政策规定选用井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七)矿井工程施工、监理等必须编制实施计划,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你公司要按照设计方案,督促朝川矿三井按期完成技改工作。技改期间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同时,新系统经验收并办理有关证照后,方可组织生产活动。

  此复。

  附件: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三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组意见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 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三井
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组意见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厅组织有关人员,对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三井技术改造(0.30Mt/a)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与会人员听取了设计内容介绍,经认真评议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朝川矿三井原为朝川矿务局李湾矿,1992年矿井资源已基本采完,后来在机构兼并整合中,两次扩大井田范围,以延长矿井服务年限。1997年平煤集团兼并朝川矿务局后,于2003年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平煤集团朝川矿三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省煤炭工业局以豫煤行〔2003〕435号文予以批复。2006年矿方提出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又以豫煤行〔2007〕1033号文批复。原设计矿井生产能力0.15Mt/a,一立井一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主立井做混合提升,同时批准补打回风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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