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191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推进我省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15号)精神,现就全省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对促进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中原崛起目标,成功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新兴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转变。但是,我省工业发展方式粗放、综合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产业结构也没有根本性改变。调整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是实现我省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加强项目管理,科学谋划、布局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我省实际的投资项目,对推进河南工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在工业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个别地方缺乏全局和可持续发展观念,“两高一资”投资项目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大建小等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导致某些行业产能过剩,使我省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面临更大压力。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监督体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围绕十大产业振兴调整规划,结合当地实际,重点谋划建设优势产业,优先扶持发展新兴先导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依赖型项目,通过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步伐。

  二、规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