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省辖市、县、乡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建立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修订完善市、县两级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2010年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至少组织2次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2.强化应急预案备案。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人员培训,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应急预案。2010年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3.加快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各地要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以进一步强化指导安全生产管理的效能、强化安全生产指导履职能力,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 进一步强化指导安全生产管理的效能。加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过修改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提高行业准入条件与安全技术措施、推进安全技术改造等方式和手段,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
2.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指导履职能力。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指导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定推进安全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履行安全指导职责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自觉从党和国家大局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指导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在重大督查活动、重特大事故调查中锻炼培养安全生产指导队伍,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2010年安全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制定本地、本行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尽快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完善宣传工作领导决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考核机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