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颁发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等7处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豫工信〔2010〕245号)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中平能化集团:
根据《
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河南省煤炭条例》以及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期间煤炭生产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厅对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等7处矿井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媒体公示无异议。经研究,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等7处矿井(名单附后)具备办理煤炭生产许可条件,准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相关手续。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煤炭生产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动态检查,促使煤矿依法安全生产。
附件:符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件
符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一、新申办矿井名单(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