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禁化武2011年度预计宣布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禁化武2011年度预计宣布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314号)


各省辖市禁化武办:

  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宣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禁化武办《关于进行禁化武2011年度预计宣布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10〕21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预计宣布及河南省禁化武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禁化武2011年度预计宣布工作

  (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按要求填写《全国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报表》(报表及填报说明见国家工信部网站首页 > 原材料工业司 > 禁化武工作),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所在省辖市禁化武办。

  (二)各省辖市禁化武办根据企业填报情况填写《预计数据采集汇总表》(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处资料下载邮箱:yclgyc2108@126.com,密码2108888),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省辖市禁化武办将企业《全国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报表》和《预计数据采集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8月30日前专人送至河南省禁化武办。无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的市《预计数据采集汇总表》填写 “无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8月30日前送至河南省禁化武办。

  (四)请各省辖市禁化武办下载新版数据宣布系统(内含《禁止化学武器数据管理系统帮助文档》),按照帮助文档说明,将本市企业数据输入系统,并将导出数据存入U盘,于2010年8月30日前专人送至送至河南省禁化武办(没有需要预计宣布的市可不报)。

  (五)禁化武工作属于涉密工作,填写、保存禁化武企业数据的微机不允许与互联网连接,禁化武预计宣布及年度宣布数据不允许通过邮局或互联网传递。

  二、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

  我省是继江苏、浙江、山东之后的第四个监控化学品大省,全面履行《公约》义务,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接受国际国内核查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市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为认真做好我省履约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禁化武工作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省的声誉,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各级政府、各省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禁化武工作,加强禁化武工作领导,将禁化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了解禁化武工作状况。要结合机构改革,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禁化武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能和任务,从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和支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