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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豫工信〔2010〕322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厅属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工信科简函〔2010〕第2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信息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在全省营造重大技术发明创造的良好环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与能力,省厅将组织申报2010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

  (二)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且不存在权属纠纷;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三)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

  (四)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收审,择优书面推荐。

  厅属相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参照《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0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科技司),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一式八份(一份为原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于2010年9月13日前报送至省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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