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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省辖市县(市、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部门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专项行动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月2日之前,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本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极端危害性,切实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打击治理措施,做到部署周密、措施果断,推进有力、打击到位。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行业内产业集中度高、近年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三)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认真查处各种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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