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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编制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

  (四)坚持与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战略相适应。到2010年底,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省6大骨干煤炭企业的生产能力占全省总生产能力的比例提高到88%。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煤炭生产企业的供应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煤炭经营直供渠道更加集中。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的用户群体规模、货源渠道、经营量增长将受到进一步压缩和制约。要紧密结合全省煤炭经营格局这一新的特点,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目标任务

  1、企业数量保持基本稳定。在促进结构优化和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炭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十一五”规划总数以内。
  2、区域布局不断优化。科学规划煤炭生产地和集散地的煤炭经营企业数量,防止低水平的数量扩张和盲目发展;适当增加煤炭供需矛盾较突出且数量偏少地区的煤炭经营企业数量;优先解决重大投资项目的煤炭经营资格;鼓励支持邻近富煤省份的地区利用地缘交通及航道优势,在现有铁路战略装车点、干线公路节点及水运码头附近,整合现有煤炭经营企业,加强煤炭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性煤炭物流园区或煤炭储配基地,形成良好的煤炭供应流通支撑平台。
  3、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模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加强,形成一批年煤炭经营量5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煤炭经营企业群体;民用型煤加工、配煤加工、洁净煤加工技术水平明显提高,60万吨以下洗煤企业全部退出,煤炭储存场地密闭化和煤炭流通的清洁环保措施明显改善。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是今后五年我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年底前完成规划汇报稿。
  (二)要认真调研。深入煤炭生产企业、骨干经营企业、重点用煤企业和发煤站点走访座谈,分析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消费的需求规模和结构趋势,分析评估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对本地区煤炭市场影响,分析把握当地煤炭形势的发展趋势,取得第一手资料。
  (三)要科学编制。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和布局煤炭经营企业数量和结构。对批发类企业,要结合当地铁路发煤站点的货位现状和发运能力,做到能力匹配;对零售类企业,要结合当地煤炭生产量、销售量、需求量和公路运输量,做到结构优化;对民用型煤加工企业,要综合考虑当地的行政区划、自然村落、人口数量,做到布局合理。不得布局60万吨以下的洗煤厂。省国有重点煤业集团要根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构成,按照集中统一的销售模式,合理确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数量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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