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提升我市“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菜篮子”商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结合“精准农业”试点,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
建设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在全市已审核换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150个摊位以上的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肉类蔬菜配送企业、猪肉专卖店、市级“菜篮子”蔬菜和生猪基地、豆类加工企业、团体采购单位等9个行业流通节点,建设追溯子系统;实现追溯子系统信息与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链、追溯链和责任链的信息控制,解决肉类蔬菜流通的溯源问题,确保上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控可溯。
(三)工作原则
1.以商务部统一标准为基础,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跨省、跨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2.推行成熟技术,探索新型技术。根据宁波市实际情况,全面推广技术成熟、成本易控制的集成电路卡(IC卡)作为信息传输载体,在各流通节点采用条形码技术,在生猪屠宰环节探索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