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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新政阅[2011]16号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2011年2月1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努尔·白克力同志主持召开了2011年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双语”教育工作情况、“双语”教育发展规划和“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起草工作的汇报,研究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并就进一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以及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自治区“双语”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各族群众的衷心拥护。同时,自治区在对基层“双语”教育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认真分析了我区当前“双语”教育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我区“双语”教育的深入开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双语”教育发展目标,使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及本民族语言文字,有条件的还要掌握一门外语。要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结合各地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双语”教学模式,务求实效。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经征求教育部意见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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