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存盘上报。
(3)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一份。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份(原件)。
③技术报告一份。
④应用证明一份(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一份。
⑤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①-⑤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推荐。
2、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登陆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科技奖励申报系统”,下载《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推荐书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上报电子版文档、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三)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在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省科学技术奖2009年2月20日前完成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申报,市科学技术奖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申报,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市科技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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