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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明办关于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公示投票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文明办关于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公示投票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从6月19日起,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青网、中国台湾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中新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刊登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和投票起止日期为6月19日至7月19日。在此期间,公众可在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手机投票三种方式中选择任何一种方式投票(具体方法附后)。
  为推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工作顺利进行,在我市掀起新一轮宣传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高潮,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组织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的学习宣传工作。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在中央主要报纸和有关网站公示后,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主动宣传报道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发布的消息,积极学习、宣扬进行公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特别是我市推荐的2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强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使道德模范事迹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进部队、进机关,使广大群众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崇尚、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活动。
  各单位要从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活动的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关注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特别是我省、我市推荐的候选人事迹,通过积极参加全国道德模范投票的方式,向道德模范学习,为道德模范喝彩。各级各类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风景区要带好头、做表率,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地参加投票评选活动,切实提高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的参与率,使道德模范评选投票的过程真正成为宣传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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