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度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的通知
各县 (市)区委组织部、县 (市)区科技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按照《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真正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抓细、抓实。青年科技明星计划是以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为主攻方向,注重培养专业技术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骨干人才。留学创业计划是对留学归国后,创办或参与的市属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进行支持、资助和服务。获得国家人事部支持的项目需要政府资金匹配的,应按程序申报留学人员创业计划,根据评审情况,优先给予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标准,认真做好青年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人选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除符合《济南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南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的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济南市科技发展指南的要求,对本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的项目,可以优先立项;
(3)经济、社会效益(或潜在的效益)显著;
(4)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及社会发展方面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项目主持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等方面要求,课题组成员应是本单位人员;
(2)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再给予支持
(1)计划实施以来,计划项目没有按《合同》指标要求进行项目鉴定或验收,并无合理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