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
为切实做好2009年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200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和《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工[2005]12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三)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七)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按照《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和《济南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和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和省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产品创新项目;
3、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三、扶持方式
主要采取无偿资助扶持方式重点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中试的项目。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