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总体框架
(一)计划分类
按照《纲要》总体框架及主要任务,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建立以下计划框架:重大专项+基本计划。
重大专项:是指对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新兴主导产业及产业链、壮大优势产业、强化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有重大影响作用,有望进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
基本计划:包括自主创新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计划。
1、自主创新计划
(1)企业自主创新计划
(2)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包括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
(3)人才培养计划(包括科技明星计划和留学人员创业计划、优秀创新团队计划)
2、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1)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
(2)产学研结合计划(包括技术难题招标和技术需求)
(3)国际合作计划
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1) 各专业技术平台
(2)科技条件和创新服务平台
(3)创新孵化基地建设
4、政策引导计划
(1)软科学计划
(2)专利实施补助经费
(3)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5)科技计划管理经费
(6)无资计划
在以上各类计划中,分别设立一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重点项目是指社会需求量大面广,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基于探索和萌芽阶段的重要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项目是指符合计划指南,承担单位有能力自行安排经费及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分有资和无资部分。
(二)技术领域
1、重大专项
根据 《纲要》确定的 20 个重大专项,结合当前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点,紧紧围绕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产业,开展创新活动,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共性技术,努力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大有作为。加快在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太阳能、交通装备、电力设备、数控机床、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建设一批“新特优”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以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约化、集群化、集聚化发展。重大专项立项与企业自主创新计划同时进行。2010年度重点从以下技术领域和科技局通过调研提出的项目中择优选择,并进行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