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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济南市第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济南市第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科高字[2007]84号)、《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济政发[2006]21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08]34号)精神,调动广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按照《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济科发〔2009〕10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济南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详见http://www.jnsti.gov.cn/jnsti/view.php?id=19188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9日,申请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 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四) 申请企业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说明产品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产品成果鉴定证书、产品标准、列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文件、技术转让合同、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等);
  2、产品采标证明(产品执行标准的封面和前言);
  3、产品经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
  4、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入网许可证、环保合格证明等文件);
  5、产品获奖证书及企业其他荣誉证书;
  6、企业通过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证明。
  (五) 其他附件(对申请表和必备证明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帮助评审专家更全面了解产品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提供辅助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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