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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资委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检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本次检查从此文下发之日起至4月17结束。

  (二)各县(市)区国资管理部门要以企业2008年度审计后的会计报表数为基础,认真核对企业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数据等基本情况,不一致的,要抓紧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按照产权登记汇总软件(升级版)进行汇总(升级版软件可在http://www.sasac.gov.cn或http://www.jiuqi.com.cn网站下载,相关内容详见编制说明)。在2009年4月20日前向我委报送辖区内企业2008年度产权登记数据、汇总结果和2008年度产权登记分析报告。

  (三)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做好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工作,建立好产权档案信息库,实现产权变动、注销等动态监管,特别是企业改革改制后的产权变化,要做到随时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切实做好产权管理工作。

  (四)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产权登记、不提交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市国资委责令其改正,并予通报批评。

  附件1:《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状况情况表》

  附件2:《企业长期投资情况表》

  附件3:鲁国资产权【2008】6号(略)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1: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状况补充资料
  金额:千元
项目企业申报数产权登记机关审定数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国家资本享有的权益  
国有法人资本享有的权益  
其他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
销售(业务)收入 ×
销售税金(含增值税) ×
实现利润 ×
土地(平方米) ×
其中:划拨用土地 ×
出让用土地 ×
全部人员 ×
其中:在岗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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