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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4号)指示要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09〕10号)和《关于开展全市迎全运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济安发〔2009〕7号)工作部署,在年初拟定的“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第三战役”总体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认真检查、督查“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三大战役”开展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园博会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济安发〔2009〕16号文件要求,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市委、市政府“四保”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全运场馆、园博园周边区域以及与全运会、园博会安全生产保障有关的场所。

  三、检查内容

  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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