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内资)年检的公告
根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有关规定,现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定年检时闻:2009年3月1目一6月30日。
二、年检对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及市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非重点监管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08年度年检与2009年度年检合并进行,年检收费按1年收取”的要求,2008年12月31目前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以下企业应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检:1.涉及有各类前置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企业;2.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企业如需年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提供正常年检服务。
三、免检事项:符合免检申报条件的优秀企业(个体工商户)请在4月1目前向工商机关提交免检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免予年检。免检条件请登录成都工商公众网(www.cdgs.gov.cn)查询。
四、年检收费标准:应检企业每户50元。
五、注意事项:
1.市工商局已在工商公众网上开通网上年检申报平台以方便企业,请各参检企业尽量使用密码从网上审报年检。
2.在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全部在市政务中心工商年检窗口年检。在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请到属地管辖局设置的场所申报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