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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以上在校区就地隔离治疗的病人要由专职医务人员执行治疗、防控等救治任务,学校配备后勤人员做好通风、清洁、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饮食、垃圾处置等工作。
  3.密切接触人员
  学校提前准备通风条件好、通道设置合理、清洁卫生的相对独立区域作为隔离区,及时对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的隔离观察,原则上实行单间隔离。隔离区域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后使用,防止在隔离期间相互交叉传染。
  要固定专人对在隔离区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严格执行每日测量体温、体征检查并及时报告的制度,一旦发现流感样发热病人要及时转运到发热门诊或指定区域进行隔离治疗,要配备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自身防护、人员进出、病人转运、疫情报告、垃圾清理等。
  4.一般接触人员
  对其他非密切接触的一般接触人员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人群接触程度、人员数量、住宿条件、班级活动等情况,采取对宿舍、楼层或整楼实施封闭管理。
  根据划分的区域大小、人群多少制定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并培训教师和学生参与对封闭宿舍、楼层、整楼的管理。要采取以通风清洁为主的综合性措施,对生活垃圾严格管理,对被封闭管理的人员采取灵活的措施,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条件下可以分期分批让被封闭管理的人员到操场等处短时间活动。学生组织自治小组进行管理,按照要求自测体温、自我检测体征并随时报告。
  5.生活在发生疫情校区的一般人员
  如果疫情发生发展迅速,要根据情况制定并采取部分或整个校区的封闭措施。对采取封闭措施的校区,要制定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例如指定活动地点、时间,采取错时就餐,餐厅严格消毒等。要采取严格措施限制学校重点人群的外出,严禁除参与流感防控任务的其他任何人员进出校区,以防止疫情向社区扩散。
  上述隔离人员一旦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由专人陪同(必要时提供转运车辆)转入指定场所单独隔离;其密切接触者也要转入隔离区,实施单独隔离。
  (二)非寄宿制学校
  1.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和流感样发热病人
  确诊病例要在第一时间隔离治疗。重症病人立即转至定点医院或指定发热门诊进行治疗;轻症病人和流感样发热病人可居家隔离治疗。
  辖区卫生部门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做好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治疗和管理工作,具体参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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