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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青岛市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包括大中专院校、各类中、小学等)甲型H1N1流感暴发,全面落实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易感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症状监测
  学校要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施疫情日报、零报告。一天内出现5例及以上流感症状患者时,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凡学生返校或新生入学,必须严格落实健康询问和体温监测等制度。
  二、信息报告
  学校要指定卫生老师或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报告。疫情发生后实施相关信息日报告和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包括确诊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密接人数、当日发热人数、累计发热人数、不同隔离点人数及动态变化、动态解除隔离人数、康复人数及防控措施等。
  三、分类隔离
  (一)寄宿制学校
  做好分类隔离是控制疫情的关键措施。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时,要立即对确诊病人、流感样发热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及一般接触人员采取分类隔离措施,迅速建立针对四类人群的疫情防线,以防止疫情在校区内、外扩散。
  1.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要在第一时间隔离治疗。重症病人立即转至定点医院或指定发热门诊进行治疗;轻症病人由学校提供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就地隔离治疗,确诊病人可以收治在同一病房。隔离治疗区域要设置合理的通道,能够有效进行通风、清洁、消毒,垃圾清运、人员进出要走分别通道。
  2.流感样发热病人
  尚未确诊的流感样发热病人必须在学校指定区域实施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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