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卫生局:
近日,我市个别学校发生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病例。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控工作中的优势特色,做好我市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发〔2009〕10号,见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工作
中医学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医学,在防治重大传染病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2003年防控SARS过程中就彰显出了独特的优势。我市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中医药防控工作,按照《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秋季版)》指导开展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校、托幼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点区域,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教育局、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增强应用中医药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及时落实相关措施,共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
二、精心组织做好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工作
为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工作,市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近期我市疫情发展的态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方药(见附件2),与其他预防措施一并推行,增强防控力度。各区(市)教育局要组织好本辖区学校预防中药的实施工作,并加强对学校预防中药使用情况的督导,按照学校保证提供、学生自愿服用的原则,分时段安排服用预防中药(见附件3),有序推进,避免造成供需失衡;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及时给学生提供预防中药,同时教育学生、引导家长监督学生落实好饮用预防中药;各区(市)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预防中药储备,按规定剂量认真调配分装,供广大师生使用,要加强对中医药预防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药预防知识及方法的现场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教育、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工作。
三、积极推进中医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知识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