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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高卫生科技水平
  一是实施卫生科技促进工程。推动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一轮全市重点学科、特色专科进行考核评估,大力建设省、市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市常见病、多发病临床防治研究能力。探讨开展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素质测评工作。二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内培养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名,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100名。充分发挥国内外培训基地作用,继续选送学科带头人及骨干进行培训。三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造血工程。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和乡医业务、学历培训,实行分级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各级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专业技术骨干、基层实用型人才和公共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满足卫生防病工作需要。四是实施卫生管理人才栽培工程。采取专题研讨、国内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一大批政治上强、懂卫生、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七、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快有关卫生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进度要求,按时搞好工作交接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食品安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三是深化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行市南区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黄岛、莱西卫生监督工作站模式,推进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公务员过渡等工作,进一步健全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中心下移。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管理,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稽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监督人员系统化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卫生执法“蓝盾行动”,建立和完善专业执法领域定期通报制度和重点执法追踪检查制度,继续扎实推进卫生监督信誉度管理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强作业场所、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建设项目、消毒管理等公共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试点推行医疗机构星级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不良记分制度和中小医疗机构亮证公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配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八、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区域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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