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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增设重症医学科的批复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增设重症医学科的批复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增设重症医学科的请示》(青八医政〔201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增设重症医学科。
  望你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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