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除封面上方2个数码框和末页“领导小组意见”栏之外,其他栏目均由申报单位填写。
二、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工作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该项工作内容。
申报单位──市直单位按公章填写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各区市填写区市党委、政府全称或规范简称。若需联合申报,联署方也应为市直单位或区市,其名称应在此处一并填写。
成果主要责任人──仅限一人,且青岛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不担任申报成果的责任人。
党委(党组)意见──申报单位应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或单位公章,申报区市应加盖区市党委公章。若需联合申报,联署方应一并加盖公章。
三、本表统一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工作成果名称
|
|
工作成果提出及完成时间
|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责 任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政 治
面 貌
|
|
职 务
|
| 学 历
|
| 学 位
|
|
曾获何工作成果奖
|
|
其他人员有关情况
| 姓名
|
|
|
|
|
职务
|
|
|
|
|
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工
作
成
果
简
介
|
|
工
作
成
果
简
介
|
|
实
际
效
益
情
况
说
明
|
|
创
新
性
领
先
性
依
据
|
|
党组(党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