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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除封面上方2个数码框和末页“领导小组意见”栏之外,其他栏目均由申报单位填写。
  二、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工作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该项工作内容。
  申报单位──市直单位按公章填写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各区市填写区市党委、政府全称或规范简称。若需联合申报,联署方也应为市直单位或区市,其名称应在此处一并填写。
  成果主要责任人──仅限一人,且青岛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不担任申报成果的责任人。
  党委(党组)意见──申报单位应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或单位公章,申报区市应加盖区市党委公章。若需联合申报,联署方应一并加盖公章。
  三、本表统一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工作成果名称

工作成果提出及完成时间

联系电话

主 要 责 任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职 务

学 历

学 位

曾获何工作成果奖

其他人员有关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党组(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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