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有关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鼓励广大机关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推动党政机关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全市机关争创优秀工作成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工作成果评选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奖项设置、申报评选程序和表彰奖励,仍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的通知》(青厅字〔2004〕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凡已立项(立项成果名单详见青优办发〔2010〕2号文件)且于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并取得实效的工作成果均可申报。属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成果,须经联署各方同意方可申报参加评选。未立项的工作成果原则上不参加申报评选。
三、申报单位应于12月3日前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申报登记表》(附后)一份(含电子版);
2.不超过500字的成果简介一份(含电子版),以备公示;
3.不超过3000字的经验材料一份(含电子版),以备获奖后汇编。
此外,如申报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供成果有关证明、评价材料电子版(建议制作不大于10M的PowerPoint电子文件报送)。
上述申报材料请务必确认无涉密或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其中第2、3项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有关材料要重点突出、精简节约。评选结束后,申报材料不再退回。相关材料请于12月3日前报机关党委。
附:《青岛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申报登记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青岛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
申报登记表
工作成果名称:
申报单位:
成果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