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外资分析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经发局):
为全面了解各区市外资运行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利用外资动态,做好全市利用外资月度分析工作,从2011年起建立利用外资分析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方式
每月5日前将上月外资分析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商务局外资处
二、报送内容
月度外资统计分析,具体包括:
1、当月外资工作总体情况、工作亮点;
2、当月新批、增资、资金到位项目情况;
3、过千万美元在谈、待建、在建项目情况;
4、存在问题、需要市商务局协调解决问题;
5、下月外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