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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六)其他
  1.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经验做法受到媒体宣传报道的,在总分中加分。
  2.因抽检样品检测不合格,被市监测中心发函通报的,扣减总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后扣减总分;有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工作弄虚作假或出现食菜中毒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3.批发市场未完成下达的“菜篮子”商品定性定量检测任务、未及时上报月度、年度分析报告的,扣减总分。
  4.单项分值不够扣时,从总分中扣除;加分时,总分可以超过100分。

  附件二:
  青岛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单位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扣分要素

扣分

扣分原因

组织

领导

(5分)

加强领导(2分)

无专职领导分管、分管领导不明确或人员分工不明确,扣2分。

责任分解(3分)

目标责任未分解,扣3分;责任分解或职责落实不到位,扣2分。

制度

建设

(10分)

索证索票(3分)

未开展索证索票工作,扣3分;索证索票不全,扣1-2分;未按规定留存票证,扣1分。

台帐管理(2分)

监测单位或经销业户未建立蔬菜购销台帐,扣2分;台帐建立不全或未按要求准确填写,扣1分。

信息报送(5分)

未按时报送蔬菜质量检测情况,每次扣5分;报送内容不全或不规范,每次扣1-4分。

硬件

管理

(30分)

检测环境(10分)

无专用检测区、点和检测台,扣5-10分;检测环境脏乱差,扣2-5分;检测条件(如温度、湿度、污染源等)不符合要求,扣2-5分;检测流程等图表未上墙明示,扣2分。

设备管理(10分)

检测仪器设备配套不全、维护不善、器具脏乱,扣2-5分;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遗失、损坏,扣2-10分。电子屏幕、公示栏或公示牌有破损、脏乱、悬挂不整齐等现象,扣1-5分。

人员配置(5分)

检测人员配置未达规定人数,扣2-5分;未取得检测资格证擅自从事检测工作,每人次扣2分;检测人员上岗未着工作服或未佩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

药品管理(5分)

无专人管理,扣5分;未建立领用台帐,扣3分;台帐填写不规范,扣1-2分;药品存放混乱,扣2-5分;因管理不善致使药品出现失效、浪费等现象,扣3-5分。

质量

监测

(35分)

市场抽样(10分)

每缺一个品种扣5分,每缺一个批次扣2分。

检测技术(15分)

检测技术(包括抽样、样品处理、上机操作等)不规范,扣5-15分;检测样品未按规定时间留存备查,扣5 分。

结果比对(5分)

检测结果与市监测中心结果比对不一致,查实后,每批次扣2分。

结果公示(5分)

检测结果当日未公示,扣5分;公示不及时,扣1-4分。

协议

销毁

(20分)

协议书(3分)

监测单位与业户未全部签订《市场蔬菜质量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扣1-3分。

情况上报(2分)

对不合格蔬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监测中心备案,扣2分。

销毁处理(15分)

《市场协议销毁蔬菜备案表》未填写或不规范,扣2-5分;不合格蔬菜销毁不彻底,扣5-15分;未按规定时间销毁,扣5分。

其他

加 分

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被媒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的,市级每次加2分,市级以上每次加5分。

减 分

当日未开展抽检,扣40分;未执行协议销毁制度,每次扣30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后每次扣20分;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检测中弄虚作假或出现食菜中毒事件,每次扣50分。因样品抽检不合格,被市监测中心发函通报的,每批次扣2分;批发市场未完成下达的“菜篮子”商品定性定量检测任务的,扣2-10分,未及时上报月度、年度分析报告的,扣5-10分。

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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