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
1.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经验做法受到媒体宣传报道的,在总分中加分。
2.因抽检样品检测不合格,被市监测中心发函通报的,扣减总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后扣减总分;有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工作弄虚作假或出现食菜中毒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3.批发市场未完成下达的“菜篮子”商品定性定量检测任务、未及时上报月度、年度分析报告的,扣减总分。
4.单项分值不够扣时,从总分中扣除;加分时,总分可以超过100分。
附件二:
青岛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单位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扣分要素
| 扣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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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5分)
| 加强领导(2分)
| 无专职领导分管、分管领导不明确或人员分工不明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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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解(3分)
| 目标责任未分解,扣3分;责任分解或职责落实不到位,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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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10分)
| 索证索票(3分)
| 未开展索证索票工作,扣3分;索证索票不全,扣1-2分;未按规定留存票证,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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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管理(2分)
| 监测单位或经销业户未建立蔬菜购销台帐,扣2分;台帐建立不全或未按要求准确填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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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5分)
| 未按时报送蔬菜质量检测情况,每次扣5分;报送内容不全或不规范,每次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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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
管理
(30分)
| 检测环境(10分)
| 无专用检测区、点和检测台,扣5-10分;检测环境脏乱差,扣2-5分;检测条件(如温度、湿度、污染源等)不符合要求,扣2-5分;检测流程等图表未上墙明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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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10分)
| 检测仪器设备配套不全、维护不善、器具脏乱,扣2-5分;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遗失、损坏,扣2-10分。电子屏幕、公示栏或公示牌有破损、脏乱、悬挂不整齐等现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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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5分)
| 检测人员配置未达规定人数,扣2-5分;未取得检测资格证擅自从事检测工作,每人次扣2分;检测人员上岗未着工作服或未佩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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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5分)
| 无专人管理,扣5分;未建立领用台帐,扣3分;台帐填写不规范,扣1-2分;药品存放混乱,扣2-5分;因管理不善致使药品出现失效、浪费等现象,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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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监测
(35分)
| 市场抽样(10分)
| 每缺一个品种扣5分,每缺一个批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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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15分)
| 检测技术(包括抽样、样品处理、上机操作等)不规范,扣5-15分;检测样品未按规定时间留存备查,扣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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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比对(5分)
| 检测结果与市监测中心结果比对不一致,查实后,每批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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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5分)
| 检测结果当日未公示,扣5分;公示不及时,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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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销毁
(20分)
| 协议书(3分)
| 监测单位与业户未全部签订《市场蔬菜质量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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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上报(2分)
| 对不合格蔬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监测中心备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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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处理(15分)
| 《市场协议销毁蔬菜备案表》未填写或不规范,扣2-5分;不合格蔬菜销毁不彻底,扣5-15分;未按规定时间销毁,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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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加 分
| 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被媒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的,市级每次加2分,市级以上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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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分
| 当日未开展抽检,扣40分;未执行协议销毁制度,每次扣30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后每次扣20分;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检测中弄虚作假或出现食菜中毒事件,每次扣50分。因样品抽检不合格,被市监测中心发函通报的,每批次扣2分;批发市场未完成下达的“菜篮子”商品定性定量检测任务的,扣2-10分,未及时上报月度、年度分析报告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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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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