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要在9月5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总结和《青岛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市卫生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市)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随机进行抽查,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督导检查推进,确保任务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区市、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专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势舆论。各区(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展示专项整治的成果。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力求标本兼治,在整治中规范。各区(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要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和有效措施,适时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诚信单位”、“达标单位”、“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四)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市卫生局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核发营业执照等信息,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五)准确掌握动态,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向市卫生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信息。
市卫生局将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将作为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全年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人:陈永生、牟森;联系电话:85788605(市卫生监督局监督五科);邮箱:jianduwuke@163.com。
附件: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略)
2、青岛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略)
3、青岛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