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考评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内涵建设,按照《2010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青卫中医字〔2010〕2号)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委托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控制中心开展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考评工作,同时对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对有关养生保健基地建设单位进行验收评估,对有关单位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7月28日至8月12日
二、范围
㈠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考评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对有关二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进行中医医疗质量考评(见附件),各区(市)卫生局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其它综合(专科)医院进行考评,并请将考评结果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解放军驻青单位与省属综合(专科)医院不在考评之列。
㈡对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㈢对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养生保健基地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㈣对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四方区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第二人民医院、胶州市人民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市立医院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㈤对各单位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标准
㈠中医医疗质量考评以《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青卫中医字〔2006〕32号)为依据,着重考察中医临床科室的设置、中医药内涵建设、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考评中所涉及的样本以2009年12月-2010年6月期内为主。
㈡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单位验收评估以《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卫中医字〔2008〕14号)文件之要求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