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11]3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为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投身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扬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精神,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向当地群众传授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科学管理和经营理念,在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靠科技致富,树立崇尚科学的新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向上、投身基层的奋斗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辽宁省优秀“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全省共评选70名优秀“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目前在岗2009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在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yf.chrm.gov.cn)中登记备案的大学生均可按条件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能够坚持在农村基层工作,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社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扎实肯干,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级组织的领导作用中贡献较大,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绩突出;
2、采取科技示范、专项培训等措施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组织和带领当地农民更新生产观念、改进生产方式,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挥自身优势,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文化和医疗卫生知识,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