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基本情况调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基本情况调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09〕28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市局及时通知辖区内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填报《保健食品产品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确认表》,并按照国家局文件要求负责汇总,将各相关填表人填报的调查摸底确认表(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一式两份)于 2009年 9月20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基本情况调查和确认工作,要求填表人必须及时准确填报调查摸底确认表,对可能存在的不真实或虚假信息的产品应组织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通过以上工作为今后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