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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1年春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禽畜肉类等食品及其制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等流入餐饮消费环节;加大对乳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品行为;加大对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加强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认真落实省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重点突出对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验。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早解决。

  (五)健全应急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顿从2011年2月18日至5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2月18日-3月20日)。

  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各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机关企事业食堂、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特色餐饮街、窗口单位周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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