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1年春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各区市卫生局(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2011年春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整治情况。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青岛市2011年春季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促进我市餐饮业健康发展。根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按照区域责任监管和“谁许可,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并重点整顿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餐饮服务接待单位、旅游沿线餐饮服务单位、农家宴、渔家宴、特色餐饮街、窗口单位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全面实施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